8月20日上午,隆昌兴隆村镇银行隆重举行开业庆典。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家国,省政府金融办主任陈跃军,省工商局局长李柏云,省银监局副局长程铿,省证监局副局长李可,宜宾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杨冬生,内江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宜宾市委常委、副市长葛燎原,宜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进,内江市副市长郑光伟,隆昌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猛,隆昌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勇等领导出席开业庆典。
据悉,隆昌兴隆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准,由宜宾市商业银行发起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为6329万元人民币,其中宜宾市商业银行占股51%,实行绝对控股经营方式。该村镇银行是隆昌乃至内江市的第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
副省长黄小祥在致辞中指出,在各级领导的有力领导、省市银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筹备组的艰苦努力,兴隆村镇银行于今天正式开业,结束了内江无法人银行的历史,消除了全省市、州一级没有法人银行的空白点,也标志着宜宾商业银行发展取得新的成绩。这是隆昌升华金融改革、努力探索的结果。目前,隆昌正处于“内江加快川渝合作隆昌试验示范区”的关键时期,希望兴隆村镇银行能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打造灵活、快捷、创新的金融服务品牌,加强对接合作,将银行做大做强做优,实现村镇银行由小变大,引领各中小银行成为典范,为隆昌县域经济发展护航。
省银监局副局长程铿代表银监部门要求,隆昌县2009年到2011年,要按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稳步推进工作,实现银行跨区域建设,形成多层次经营格局;要严格内部管理,规避经营风险。
宜宾市委书记杨冬生、内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志平分别在开业庆典上发言;宜宾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周树林致辞;内江市银监局局长邓志坚宣读批文并颁发金融许可证;隆昌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内江金方格工业有限公司、金鹅镇光胜村五组农户分别与兴隆银行现场签订贷款合同;隆昌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王猛,省银监局副局长程铿分别作了讲话。
参加仪式的还有宜宾市、内江市相关部门领导,省、市银监局领导,省市各大银行负责人。隆昌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主任等部分企业代表约270人参加了开业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