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四川商会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省四川商会自身规范化建设,浙江省社会团体工作要求,健全商会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商会日常工作公开透明,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异地商会管理办法》、《中国社会组织AAAAA》标准、《浙江省工商联四好商会》标准、《浙江省工商联优秀商会》标准和《浙江省四川商会章程》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公开内容:
(一)浙江省四川商会基础信息(指商会法人治理结构登记、核准、备案等事项的信息)
(二)浙江省四川商会年报信息(指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三)浙江省四川商会其他信息(指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获得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事项等与社会组织信用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公开方法:
(一)向社会公开《浙江省四川商会章程》
(二)向会员公开《浙江省四川商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向会员公开《浙江省四川商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四)向社会公开《浙江省四川商会组织架构和人员架构》
(五)向社会公开接受捐赠情况
(六)向社会公开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等
第四条 信息公开时间:
(一)《浙江省四川商会章程》修订版通过浙江省工商联领导签字盖章、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核准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二)《浙江省四川商会年度工作报告》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上公开。
(三)《浙江省四川商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上公开。
(四)《浙江省四川商会组织架构和人员架构》通过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开。
(五)浙江省四川商会在接收会员企业会议或活动捐款捐物赞助和精准扶贫、公益捐款捐物后向社会公开接受捐赠信息。
(六)浙江省四川商会有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业务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第五条 信息公开方式:
(一)《浙江省四川商会章程》通过商会官微、官微、会员微信群三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浙江省四川商会年度工作报告》通过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进行信息公开。
(三)《浙江省四川商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进行信息公开。
(四)《浙江省四川商会组织架构和人员架构》通过商会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五)《浙江省四川商会接受捐赠情况》通过商会官方微信订阅号、官方网站、商会杂志、会员微信群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六)浙江省四川商会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通过商会官方微信订阅号、官方网站、商会杂志、会员微信群向会员和社会公开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自浙江省四川商会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本制度由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