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和7月28日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及有关精神和要求,浙江省四川商会高度重视,在7月30日四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上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会员企业负担,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向本会会员及社会公众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继续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会费、业务范围内的服务性收费、接受捐赠等收费行为。
二、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要求,做到合法合规合理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对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如发现问题,坚决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三、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浙江省异地商会管理办法》和本会《章程》等相关要求,坚持“一个目标,三个透明”的原则,持续推进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保护会员权益,反映企业诉求,维护市场秩序,助推企业自律,推动商会健康持续发展。
四、主动通过浙江省四川商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收费项目公示,向本会会员和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1-85865169)。
五、不断提高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和要求,不铺张浪费,力所能及压缩办会成本。
六、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机构,加强分支(代表)机构管理。
特此承诺,请本会会员、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浙江省四川商会
2021年8月2日